2006年7月27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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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治浙江”尽力建言献策
访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
本报记者 李稹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中就明确表示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强调,省政协将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发挥好在建设法治浙江中的独特作用,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建言献策。
  “今年以来,根据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省政协在去年专题召开常委会的基础上,以社法委为主,组织有关委员、专家就建设法治浙江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意见建议。”吴国华在谈到法治浙江建设时表示,省政协对法治浙江建设的热情高、参与主动、积极。
  吴国华说,省政协要加强调查研究,就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守法等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建言献策,“主要形式包括政协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它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等。”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既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主要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完善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和民主监督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充分发挥政治协商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 
  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政协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
  深入开展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各级人民政协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和其他形式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要依法保障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鼓励和支持政协委员对法治浙江建设建言,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主体作用。
  在访谈的最后,吴国华表示:“建设法治浙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全省人民的不懈努力。省政协将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为法治浙江建设做出应有贡献。”